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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留学生公寓绿化补栽补种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06-01 15:32  

天津师范大学留学生公寓绿化补栽补种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天津师范大学基建维修处将以竞争性谈判,就天津师范大学留学生公寓绿化补栽补种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名称

1、项目名称:天津师范大学留学生公寓绿化补栽补种项目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共一包:天津师范大学留学生公寓绿化补栽补种项目一项。

具体内容及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单,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为9.849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19121日至今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报价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绿化、绿化养管、绿化工程施工建设等相关范围。

六、结算方式、工期及保修年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向施工单位拨付合同额的30%工程款,工程结算经审计审定后支付至审定额的97%,扣留3%质保金,待工程保修期满一个月内全部付清(质保金)。此工程施工工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天完成,项目保修期限为一年。

七、获取文件

1、 以公告项目内容为准,按项目内容及要求提交合理报价;按照资质要求装订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64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6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师范大学基建维修处会议室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连军      

2、联系方式:022-23766513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            

十一、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2062日起至202064日止。

注:以附件内容为准!                  

基建维修处

202061

附件【20.6.1绿化种植项目.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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