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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设置及职责

科室设置及职责

一、工程建设科:

    1.负责起草施工全过程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2.落实解决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对工程质量、设计变更、造价控制 实行全过程组织管理;

    3.监督施工单位对工程材料的报送、检验、封样,组织工程检查、验收工作;工程洽商的审查及相关工作;

    4.负责增项、变更的复核、论证及具体实施,严格控制和规范设计变更签证手续,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审计;

    5.负责监理、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的协调工作,负责单项工程的工程监理工作;

    6.监督施工单位文明安全施工,协助有关部门完成校内基建工程施工队伍的治安、卫生、消防以及人员管理;

    7.协助、协调各施工单位履行服务职责,做好竣工后的维护、保养、修理工作。    

二、计划管理科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充分把握和了解国家及天津市对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

    2.根据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相关专业服务单位拟定校园基本建设发展规划上报,并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计划;

    3.负责组织建设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勘察等工作;负责管理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核等需向上级部门审批、报备的程序工作;

    4.负责设计变更的复核、论证及具体实施,会同工程建设科严格控制和规范设计变更签证手续;

    5.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储备工作;负责编制并上报年度投资计划;

    6.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基本建设项目各类、各级考察工作;组织进行单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

    7.负责组织相关项目政府采购及招标工作;负责会同各相关部门分析、协商、测算基本建设项目各类、各级别的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

    8.组织设计交底,施工图会审;编写竣工报告和竣工总结,审查竣工资料,组织工程交接;

    9.配合政府部门或主管部门做好验收、备案工作和工程竣工结算工作。

三、项目管理科岗位职责:

    1.负责对全校各部门呈报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分类、筛选、分析;

    2. 负责校内工程维修及装修装饰招采系统审批工作,核查项目是否涉及影响建筑主体安全;

    3.组织造价咨询、监理等服务招标工作;

    4.负责会同服务单位组织对政府采购类工程的巡查及隐蔽工程的监督工作;

    5.参加政府采购类的工程项目的工程验收工作;

    6.掌握校舍外檐安全状况,定期检查校舍外檐安全情况并记录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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