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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行首场“导师论导”座谈会
2021-11-20 11:01  

我校举行首场“导师论导”座谈会



研究生院消息(通讯员 林勍 徐雷)11月8日下午,天津师范大学首场“导师论导”座谈会在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厅举行,此次活动是我校2021年新任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活动的重要环节。副校长王群生出席座谈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世界史学科评议组召集人、欧洲文明研究院院长、校资深教授侯建新与30位新遴选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部分学科带头人围绕如何培养高素质博士研究生进行面对面交流。党委教师工作部、研究生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座谈会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郭龙健主持。

王群生代表学校对首场“导师论导”培训活动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王群生指出,首场“导师论导”活动请侯建新教授作主报告是研究生院的精准安排,侯先生的报告是他四十余年教书育人经验的深刻凝练,体现了育人理论与育人实践的完美结合。王群生在讲话中回顾了我国学位制度,特别是博士生导师遴选制度的发展历史,勉励各位导师要认清自己肩负的历史重任,虚心向做出突出贡献的资深博导学习,要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完成好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历史使命,为把天津师范大学建成特色鲜明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师范大学做出更大的贡献。

侯建新作为首场“导师论导”座谈会主报告人,结合自己丰富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经验和体会,从导师自己要坚持做科研、学位论文要有相对稳定的评价标准、指导博士研究生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在科研融入中培养博士研究生和主动关心关爱博士研究生等五个方面对博士生导师如何培养好高层次人才进行了讲解和阐释。在提及导师自己要坚持做科研的重要性时,侯建新指出,作为博士研究生导师自己一定要做科研,只有自己做科研,才能知道学术前沿在哪儿,才能有底气指导博士研究生并能发挥主导作用,帮助博士研究生确立稳定的研究方向。他特别强调,承担行政管理工作的博士生导师,要处理好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关系,管理工作再忙,也不能脱离科学研究。关于博士学位授予标准,侯建新认为,博士学位论文是评价博士生是否能被授予博士学位的最重要依据。博士研究生作为学历教育的最高层次,培养的是高级专门人才,是要产出创新性成果的,读博期间结合学位论文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还是必要的,但一味地追求数量是不对的。关于导师要主动关心、关爱研究生,侯建新结合“牛津、剑桥的博士生都是教授的烟斗熏陶出来”的说法,强调师生交流的重要性,他认为博士生普遍年龄偏大,除学业压力外,还都承担着较大的工作、家庭生活的压力,作为导师除了对博士生在学业上要严格要求、精准指导外,还要有意识、主动地关心博士生的心理和精神状况,与博士生多交流,保证培养出来的博士生达到既身心健康,又学识渊博。

座谈会上,与会导师就在博士生培养过程中如何发挥博士生在科研中的作用、如何做好跨专业博士生的指导等困惑与侯建新进行了深入交流,大家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思维碰撞活跃。

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刘红英结合落实教育部《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重点围绕严守学术规范、杜绝学术不端、加强人文关怀等方面对在场导师进行了提示。郭龙健在总结发言时要求各位导师结合本学科人才培养实际,贯彻落实王群生副校长对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总体要求,认真思考侯建新教授分享的博士研究生培养经验,为国家培养更多具有师范特色、师大烙印的高水平专业人才。

 

照片由研究生院提供

编辑:孟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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